早期農村社會婦女於農忙期間,無暇照顧孩子,民國45年由農會辦理農忙托兒所因應,並無固定收托地點。民國58年起逐漸改為「長期性」托兒所,由公所民政課委託太平婦女會辦理計有太平、頭汴坑、興隆、東平、坪林及新光等。學生數約百人,由家長親自接送,採混齡收托,以托育、唱遊為主。
民國63年起將委託由太平婦女會辦理之農村托兒所收回由民政課主辦,各托兒所分置於村里(社區)活動中心內,計有中平、建國、光興隆、東頭汴、新光等五所,並於民國85年3月正式正名為太平市立托兒所。
民國88年起,針對轄內弱勢戶家庭學齡前子女給予優先托育照顧,並對不同家庭經濟程度者給與保育費、教材費及活動費不等的減免,倘若各分所核定預收幼童人數尚有餘額,則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式辦理由一般家庭學齡前子女報名就托,抽籤決定收托順序,創台中縣針對弱勢戶學齡前子女優先照顧之先例。
民國93年起辦理課後臨托服務,因應雙薪家庭家長接送幼童的方便性。
民國96年7月31日光興隆托兒所停止收托,並將場地歸還社區活動中心使用。
為因應幼托整合及公立托兒所建築物合法使用事宜,太平市公所於民國98年完成撥用國有土地太平市內湖段672-0地號,規畫做為太平聯合托兒所位址,並於民國99年6月12日動工興建,給予轄內學齡前幼童有一個平價、安全、現代化的優質托育環境,嘉惠幼童及減輕家長的托育經濟負擔。
民國99年12月25日台中縣市合併太平市立托所隨機關調整更名為臺中市立太平托兒所。現此於民國100年8月1日啟用。
民國100年6月29日幼兒照顧及教育法實施,配合公立托兒所改制作業,本所於101年8月14日完成換照,機關名稱改為臺中市立太平幼兒園。